半岛体育我国于200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其后老龄化水平持续快速增长,2021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并将于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过去20多年里,我国老龄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覆盖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形成,大部分老年人在经济收入、医疗保障、福利优待等方面的保障待遇都得到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更加重视老龄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过去10年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国家在社会福利事业上的投入不断加大,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形成了由家庭、社区、机构共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
2007年,上海率先提出9073养老模式,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此后,9073模式成为各地进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参照目标。然而,家庭养老目前仍然是我国最重要的养老模式,包括失能老年人在内的绝大多数老年人仍然依靠家庭力量照顾。
目前,我国超过一半的老年人生活在空巢家庭(包括仅与配偶同住和独居)。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条件下,我国老年人的经济独立性日益增强,在低龄阶段及健康状况较好时期,老年空巢家庭以配偶之间的相互照料为主,老年人自己生活并不是问题。如果父母一方去世,或父母因高龄、患病或失能独自生活困难,子女才承担起照顾父母生活的主要责任。虽然存在子女与父母居住离散、子女生活工作压力较大等困难,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受中国传统孝文化影响,人们普遍将赡养父母视为子女必须承担的责任,大部分子女都为老年父母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并通过“网络家庭”“流动家庭”等灵活的居住安排和代际合作模式照顾父母,维系家庭赡养功能。
但也必须承认,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仍然较低、社会服务短缺,家庭照顾失能老年人存在诸多困难,迫切需要得到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支持。尤其在农村地区,对失能老年人的社会服务几近空白,更有部分自理困难的老年人无人照料,家庭养老面临严峻挑战。
过去四十多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快速下降,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由5人及以上为主缩小到3人及以下为主。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我国家庭户均规模为4.41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下降为3.10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进一步下降为2.62人。空巢家庭已经成为我国老年人最主要的居住安排。在老年空巢家庭中,即使夫妇双方健康状况都不理想,甚至其中一方罹患严重疾病或失能,只要另一方尚有能力,仍然承担主要的家务和照顾工作。今后人均预期寿命还将延长,老年夫妇相互照顾的情况会更加普遍。
目前我国老年群体中仍然以低龄老年人为主,但低龄老年人占比呈现出下降趋势。2000年,60到69岁的低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8.84%,2020年这一比例下降为55.83%。而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占比却在快速增长。2000年,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9.23%,2020年这一比例上升到13.56%。可以预期,随着人们寿命越来越长,高龄老人在老年群体中的占比还将不断提升。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类型“纯老年人家庭”,或称为“纯老户”,指家庭全部成员都在60岁及以上,包括独居老人户、老年夫妇户、老年人与父母或其他老年亲属同住的家庭户等。在这种居住安排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彼此照顾也被称为“老老照顾”。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8.2岁,预计2035年将超过80岁。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失能风险大幅上升。高龄化是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趋势,这也意味着未来有大量失能老年人需要照料,届时中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父母,以及高龄夫妇相互照顾的现象会成为社会常态。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人口流动大幅增加,子女和父母在不同区域工作生活的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劳动年龄人口大量流出的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现代社会的个体化发展也在不断重塑我国的家庭制度。如子女离家时间提前、婚后立即与父母分家现象增多、个人主义价值观日渐流行等半岛体育,都使得家庭户居人数减少。大量家庭在子女工作或结婚后就成为空巢家庭,并一直持续到父母进入老年期。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但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水平都远低于城市,因此,家庭养老能力弱化带来的问题更加紧迫。
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和优势,但目前许多政策仍然缺乏家庭发展视角。受现代化理论影响,小家庭一度被认为是更符合现代社会形态的家庭类型。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政策导向和社会价值都鼓励小家庭生活方式。在社会政策层面,如保障房政策、阶梯水电费价格、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的宅基地政策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引导人们将小家庭模式作为更加理性的选择。
国际社会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实践都表明,政府过度介入社会养老效果并不理想,政府承担过多社会服务职能既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又侵占了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发展空间,还削弱了家庭责任意识。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在不同程度上认识到上述问题,支持家庭的社会共识正在逐步形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将“老年家庭建设”列为主要任务之一,《“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特别强调“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的发展目标。
在政策推动下,多地出台了带薪照料假、家庭护理技能培训、家庭养老床位、上门康复护理等政策和办法,但离建立完善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还有很大差距半岛体育。今后要以巩固和强化家庭照顾能力为核心目标,着力推进落实提升家庭能力的政策措施半岛体育。
1、经济支持政策目前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水平较低,城乡居民人均养老金水平每月不到200元。虽然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实施了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但还无法满足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的需要。应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帮助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获得必要的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
2、住房支持政策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同住或就近居住,对多代同住家庭提供购房优惠,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中对赡养老年人的家庭实行优惠政策;支持父母在老年后到子女居住地落户,或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重视家庭住宅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3、对家庭照料者的支持政策为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包括为家庭照料者提供护理津贴、护理假期、喘息服务等支持。
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类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核心内容,社区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真正发挥协助照顾失能老年人的作用;推广家庭养老床位,通过社区枢纽将养老院的护理资源延伸到老年人家里,上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发挥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优势,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机构和护理机构,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互助养老等。
5、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包括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罹患严重疾病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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