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自2000年至今20年,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在从正三角形向纺锤形过渡,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速快,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达到1760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6%。伴随着中国第三次人口高峰(1985-1991年)出生年龄女性逐步走过黄金生育年龄,第二次人口高峰(1963-1972)出生人群逐步步入老龄阶段的情况下,未来5-10年我国老龄化的进程可能显著加速。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不仅仅会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还有可能带来社保和财政方面的巨大压力。在少子老龄化加剧的大趋势下,我国老年抚养比也呈现逐年攀升的态势,劳动人口的赡养压力不断增大,2019年中国老年抚养比为19.6%,较2018年度的16.8%增长了2.8个百分点,增幅为11年来最大。
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
中国人均寿命延长、生育率下降导致人口老龄化且趋势延续,产生巨大的养老保障需求,据国际经验,人口老龄化是养老保险发展的主要动力。国务院于1991年首次提出了养老体系三大支柱的概念,指出要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2018年5月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标志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落地,至此,三支柱框架基本建立。
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主导的职业养老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养老金,是个人主导的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我国第三支柱的唯一形式。
截至2018年底,中国养老金结存金额7.8万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结余5.82万亿,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结余1.97万亿,第一、二支柱养老金结构分别占比74.7%、25.3%;同期美国养老金结存金额27.8万亿美元,第一、二、三支柱养老金结构分别占比10.15%、58.14%、31.71%。对标美国第二、三支柱合计90%以上的占比,我国养老金保障水平较低,第一支柱占比过高,第二支柱偏低,第三支柱缺位,结构性问题突出。
我国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政府管理,实施现收现付的统筹账户制度,具备广覆盖、基本保障、区域不均衡等特点,参保人数多,覆盖率高而渐趋稳定,2019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67亿人,同比2018年增加了约0.24亿人。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金覆盖广泛,按类型划分,基本养老保险中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远高于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348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266万人。
2018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达55005亿元,同比增长18%,基金总支出47550亿元,同比增长17.6%。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地位,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168亿元,基金支出4464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38亿元,基金支出2906亿元。
2018年我国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8152亿元,其中,养老金结存以职工基本养老金为主,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901亿元,我国于2018年7月1日,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18年调剂比例为3%,调剂基金总规模为2422亿元。
中国内地养老金压力较大,而体系上也一直试图突破第一支柱为主的局限,2014年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已入不敷出,且缺口规模呈扩大趋势,以第一支柱为主的养老保险体系已难以为继,第二支柱及第三支柱的发展迫在眉睫,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是现有中国内地养老金的制度主要目标。
中国内地养老金体系的第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其中,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城镇就业人口主要分布在中小民营企业,企业年金覆盖率提升空间有限,据统计,2018年中国企业年金参与职工人数2338万人;职业年金仅适用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具备强制性。
由于资本市场不健全、企业及员工保障意识薄弱等因素,尽管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时间较长,但存在覆盖率不足、规模偏小半岛体育、增速下滑、发展失衡、增长空间受限等问题,2018年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8.74万,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4770亿元,同比增长14.7%。
第三支柱为个人主导的个人养老金,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即将保费进行税前支列,在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税,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投保。试点主要采取EET税优模式,根据积累期收益类型,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分为三类:A类收益确定型、B类收益保底型、C类收益浮动型。
第三支柱养老的实施制度包括产品制和账户制,我国当前第三支柱实施模式是产品制,仅部分养老保险纳入税优范围,预期后续向账户制转变。
中国内地已发行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但由于种种原因,整体效果不达预期,以现有产品基本无法提供有效的整个社会的养老支持。尽管吸引了一些新入市者,2019年第三支柱增长最慢,无论是税收递延年金计划,还是在基金的基金(FoF)的公募基金都是如此。
面对未富先老的现实,以及人口老龄化水平会长期快速提高、老年人占比长期保持较高水平的未来趋势,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发展养老金三支柱体系是我国发展养老金融的客观需要。国际经验表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我国第一支柱负担过重、第二支柱扩面受阻的背景下,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势在必行。
与第一、第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市场化程度高、参保门槛低、产品设计灵活等优势,不仅能够为第一支柱补缺口,使基本养老保险专注于保基本目标,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而且能够为第二支柱补短板,使更多居民可以享受养老保险保障,还可以满足居民个性化的养老规划需求。
2020年1月23日,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保险业纲领性文件——《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银保监发〔2020〕4号),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并明确了力争到2025年,商业保险为参保人积累不低于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发展目标。在政策大力支持下,商业养老保险将迎来大发展。